【信息时间:2023-07-0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住建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市城区集中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一标段)、朝阳市主城区老旧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改造项目一期工程(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市主城区 2.工程规模:总涉及改造供热面积约301.55万平方米,其中二级网和室内供热系统共同改造约36.54万平方米,单独二级网改造面积约106.25万平方米,单独室内供热系统改造面积约105.85万平方米,换热站改造面积约55.3万平方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2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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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要求:一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管道安装(GB2)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特种设备管道安装(GB2)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和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质量员、安全员、施工员持证上岗。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号) 3.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6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人民币20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200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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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10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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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说明 | ||||||||||||||||||||||||||||
6.1投标人自行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办事指南〈投标人(供应商)办事指南〉学习电子投标流程。 6.2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上传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投标人指定栏目。 6.3开标方式:网络电子开标。采用远程直播开标,远程直播开标网址: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ggzy.chaoyang.gov.cn。解密方式为远程解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5投标人可以兼投本项目2个标段,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标段,按标段先后顺序中标。 6.6工期要求:2023年8月15日开工至 2023年10月20日竣工,计划工期66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而定,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6.7质 量: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6.8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7月10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 8:30 时至下午 16:30 时)。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等媒体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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