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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养鸡场项目

【信息时间:2024-10-25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养鸡场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二十家子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养鸡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
    2.工程规模:该项目位于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总占地面积15.34亩,总建筑面积423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鸡舍2栋,建筑面积3925.4平方米;新建看护房1座,建筑面积 262.1平方米;新建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配套购置全自动养鸡设备及水、电、路等附属设施。预计年出栏肉鸡27万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122000001003141001001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养鸡场项目
该项目位于朝阳县二十家子镇文家沟村,总占地面积15.34亩,总建筑面积4237.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鸡舍2栋,建筑面积3925.4平方米;新建看护房1座,建筑面积 262.1平方米;新建配电室1座,建筑面积50平方米;配套购置全自动养鸡设备及水、电、路等附属设施。预计年出栏肉鸡27万羽。
90
662.61
乡村振兴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还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6、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6.6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http://ggzy.chaoyang.gov.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http://ggzy.chaoyang.gov.cn 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相关网站并能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 3.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系统进入所投项目,使用CA锁解密或进行远程扫码解密,投标人解密时必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县二十家子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二十家子村二十家子镇
代理地址:
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刘先生
代理联系人:
车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21-8611093
代理联系电话:
0421-2800299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4/10/25 13: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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