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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

【信息时间:2025-03-2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交通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北沟门子乡
    2.工程规模: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全长2.018公里,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8.5m,路面宽度7.0m。新建圆管涵68m/2道,盖板涵72.23m/4道配套安装波形梁钢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标注等安全设施。新建边沟、排水沟等排水工程。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122000001003461001001
辽宁朝阳抽水蓄能电站朝阳县贾黄线复建工程
包含本项目施工图纸中全部工程内容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190
1651.65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数据。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的类似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或以上等级。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2)项目总工1人,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index.js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如各潜在投标人欲同时获得多个项目的中标资格,需考虑项目主要人员的拟任安排,不同项目的任一主要人员应互不相同、互不重复,投标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各标段主要人员不可再投入本项目外的其他项目,项目部班组人员需驻场打卡,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6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以他人名义或者弄虚作假投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上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在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1-3年投标资格。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
    3.开标时间:2025年04月15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3月24日至2025年03月29日。
    2.领取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六、其他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招标人将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 2.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1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 3.投标人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其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权利,已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予以退回。 二、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三、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 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朝阳县通达公路养护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代理地址:
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152-3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邮编:
122000
招标人联系人:
刘秀平
代理联系人:
隋立栎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lnhd7799@163.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942169779
代理联系电话:
0421-3907799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辽宁鸿德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3/24 11: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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