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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凌源市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程(京建线)

【信息时间:2025-05-20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凌源市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程(京建线)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交通局备案。招标人为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凌源市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程(京建线)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凌源市红山街道境内
    2.工程规模:京建线设计起讫桩号为 K0+000-K2+300,路线全长2.3 公里。位于凌源市红山街道境内。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6.5米,路面宽5.0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合同估算价(万元)
资金来源
TP122000001003583001001
凌源市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程(京建线)
凌源市农村道路水毁和严重破损路段整改工程(京建线)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62
93.2
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 乙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近三年(指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 90 万元(含)以上的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企业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或交工验收报告、官方网站中标结果截图为准。3、项目经理 1 名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注册在投标单位,具有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 类”合格证书。 项目总工 1 名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安全员一名应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 类”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4、信誉要求:(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2)未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5)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未有行贿犯罪行为;(8)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其他说明: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2.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避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3.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1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9000.00元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5年05月21日至2025年05月27日。
    2.领取地点: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 (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六、其他说明
    8.1 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上发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凌源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凌源市南大街25号
代理地址:
凌源市朝阳路东段12号
招标人邮编:
122500
代理邮编:
122500
招标人联系人:
贾女士
代理联系人:
王大慧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邮箱:
1025289035@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0421-6820004
代理联系电话:
0421-6820388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5/05/20 13:5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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