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6-06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一、招标条件 | ||||||||||||||||||||||||||||
朝阳市朝阳县2024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已经由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自然资源局备案。招标人为朝阳县瓦房子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朝阳市朝阳县2024年水毁耕地恢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朝阳县瓦房子镇新农村、上三家子村、三官营子村 2.工程规模:该项目涉及瓦房子镇、胜利镇、台子镇、北四家子乡 4个乡镇,新农村、上三家子村、三官营子村、苏家店村、长茂村、牟杖子村、文户沟村7个行政村。通过实施覆盖物清除、客土、翻耕、冲刷水坑回填等工程,恢复水毁耕地面积24.9682公顷,其中永久基本农田20.4346公顷。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建筑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7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招投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提供虚假资料、恶意围标、串标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进行失信曝光。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3.开标时间:2025年07月02日 09时00分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7000元整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接受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办理的电子担保保函。 [点此可办电子投标保函]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5年06月06日至2025年06月12日。
2.领取地点: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https://cysggzy.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
||||||||||||||||||||||||||||
六、其他说明 | ||||||||||||||||||||||||||||
1.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 https://cysggzy.cn 递交到投标人指定栏目,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及未按规定时间解密,招标人不予受理。 2.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递交,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在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相关网站并能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 3.投标文件需要用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生成上传;解密时限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30分钟内(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登录系统进入所投项目,使用CA锁解密或进行远程扫码解密,投标人解密时必须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同一实体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数字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6.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