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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2021年朝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三批)五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1-08-31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0434
工程名称 2021年朝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三批)
标段名称 2021年朝阳县农村公路建设工程(第二批、第三批)五标段 编号 TP122000001000434001005
建设单位 朝阳县乡道管理段 联系人 王曜 联系电话 0421-8996929
工程类别 公路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辽宁华展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2129578.000元 76 合格 94.07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冀宗娟 二级建造师/工程师 辽221171883227/00462066
2 兴城市道路桥梁工程公司 2132094.000元 76 合格 93.64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李莲莲 二级建造师/工程师 辽221111119308/0124700
3 朝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134601.000元 76 合格 94.33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郝彦秀 一级建造师/高级工程师 津121111208009/00129164
公示开始时间 2021-08-31 公示截止时间 2021-09-03
填报单位 朝阳市燕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郝红梅 联系电话 13898090185
备注说明 本次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审得分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按照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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