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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井房、管路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4-2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2677
工程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标段井房、管路沟工程) 编号 TP122000001002677001001
建设单位 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21-899283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辽宁骏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689731.800元 239 合格 94.59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魏壮志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111233593)
2 河南智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691435.700元 239 合格 91.77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黄猛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豫241151567497)
3 辽宁瑞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691534.650元 239 合格 88.21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姜威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212103818)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3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26
填报单位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小林 联系电话 13082211786
备注说明 第一候选人联合体单位:辽宁宁通建工有限公司,朝阳顺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辽宁浩博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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