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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井房、管路沟、田块整治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04-23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2677
工程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标段名称 2023年朝阳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十一标段井房、管路沟、田块整治工程) 编号 TP122000001002677001002
建设单位 朝阳县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421-899283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 建设地点 朝阳县境内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沈阳市鹏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549345.930元 239 合格 94.54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李琳琳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2023202309809)
2 大连宏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548247.730元 239 合格 92.63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刘倩玉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181987107)
3 辽宁中行建设有限公司 6550776.360元 239 合格 90.64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 赵航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2022202206988)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4-23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4-26
填报单位 辽宁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小林 联系电话 13082211786
备注说明 第一候选人联合体单位:朝阳中信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候选人联合体单位:大连枫华建设有限公司)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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