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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10-29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117
工程名称 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
标段名称 朝阳市十家子河城区段综合治理工程(绿化工程) 编号 TP122000001003117002001
建设单位 朝阳鑫盛水务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门先生 联系电话 0421-2789631
工程类别 市政设施管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市辖区 建设地点 辽宁省朝阳市十家子河,东北至燕阳山南路,东南至大凌河、西北至长深高速公路,西南至黄河路(黄河西路)。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56735219.770元 207 合格 95.29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武圣尧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202094586
2 辽宁正阳建工有限公司 56675072.450元 207 合格 89.6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陈玉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080909319
3 华跃建工有限公司 56758533.880元 207 合格 87.32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李婷婷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辽221121236666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0-29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1-01
填报单位 朝阳鸿翔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董秋 联系电话 15084241043
备注说明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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