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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时间:2024-11-14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码 TP122000001003137
工程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
标段名称 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潘井村道路及亮化工程等十四个项目(四标段):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河道治理工程(二期) 编号 TP122000001003137001001
建设单位 朝阳市龙城区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 朱万力 联系电话 0421-2578892
工程类别 水利和水运工程建筑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朝阳市·龙城区 建设地点 龙城区大平房镇公皋村
中标候选人情况 排序 单位名称 投标报价 工期(日历天) 质量 评审得分 资格能力 项目负责人 证书 证书编号
1 朝阳顺隆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1110450.880元 61 合格 89.00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赵凤虎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181988169)
2 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22060.850元 61 合格 84.06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李英姿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2022202306571)
3 辽宁德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96015.690元 61 合格 78.29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 闫洪利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 (辽221131453018)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1-1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11-18
填报单位 中意(辽宁)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爱萍 联系电话 18504215566
备注说明 辽宁泓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投标原因: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要求。
异议渠道及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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