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朝土挂字[2024]15号
经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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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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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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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土地面积(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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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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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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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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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底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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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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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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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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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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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03GX20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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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体北路与和平西街交汇处东北角(BL2-01-04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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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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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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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容积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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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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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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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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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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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建筑高度:绝对标高不得超过209.4米。配套要求:根据《朝阳市城市停车设施专项规划(2022-2035年)》机动车配建指标标准1.0个/户配建并100%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非机动车配建停车位应按相关规定要求实施。按照BL2-01地块控规,本地块应配建的社区用房、老年人日间照料用房统一配置在BL2-02-01地块,菜市场配置在BL2-02-01地块,幼儿园配置在BL2-02-06地块。根据相关配建标准,本地块应承担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用房220㎡,老年人日间照料用房110㎡,菜市场103㎡,3班型幼儿园一所,建筑面积930㎡。其他要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应符合《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建筑物高度需满足民航机场净空要求。该项目配建人防工程面积及位置,由人防工程主管部门进行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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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出让其他条件:
1、BL2-01-04地块:配建公共服务设施1363㎡,需要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开发建设单位按照3300元/㎡的价格(总计449.79万元)缴至龙城区政府设立的资金专户,由区政府统一配套建设。
2、同意受让人分两次缴纳土地出让金,第一次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成交价款的50%,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壹个月内缴清余款,不需支付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受让人逾期未缴足出让金,需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支付滞纳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申请参加土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在挂牌成交前,竞买方需交齐竞买保证金后方可申请报名及报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22日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1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申请人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并取得竞买人资格后,方可参加挂牌交易。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北侧)第四开标室与网上同时进行。
挂牌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9时至2025年1月24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即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规划条件以规划部门提供资料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E0426室、第四开标室
联系电话:(0421)2236812
联系人:周朝阳 吕跃超 赫飞
朝阳市自然资源局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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