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1-12-0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朝阳市水务局房产土地转让公告
(2021)第11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房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位于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2号建(构)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底价为人民币6100万元(明细如下):
序号 |
权利证号 |
建筑物名称 |
结构 |
建筑面积(㎡) |
备注 |
一、房屋建筑物 |
|||||
1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7号 |
办公楼 |
框架 |
1878 |
|
2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9号 |
办公楼 |
框架 |
430 |
|
3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6号 |
办公楼 |
框架 |
471 |
|
4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5号 |
办公楼 |
框架 |
624 |
|
5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8号 |
办公楼 |
框架 |
521 |
|
6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10号 |
办公楼 |
框架 |
399 |
|
7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4号 |
办公楼 |
框架 |
1008 |
|
8 |
辽(2018)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809085号 |
办公楼 |
框架 |
175 |
|
9 |
无证 |
三层办公楼 |
框架 |
1572 |
正在办理 |
10 |
无证 |
地下停车场 |
框架 |
832 |
|
11 |
无证 |
门卫 |
框架 |
27.52 |
|
12 |
无证 |
三层楼后彩钢房 |
其他 |
14.11 |
|
二、土地使用权 |
|||||
序号 |
权利证号 |
权利性质 |
用途 |
面积(㎡) |
|
1 |
辽(2017)朝阳市不动产权第201711507号 |
划拨 |
机关团体用地 |
7574.31 |
|
三、景观、树木等构筑物 |
详见评估报告书 |
2.标的已由专业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并备案,详见朝龙信房估字[2021年]第27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本次标的物移交时间:双方协商一致后移交标的物。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双方协商一致后上交合同价款。
三、转让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11时。
2021年12月29日13时启动自由报价;
2021年12月30日9时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11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22号。咨询电话:0421-2638311。
3.意向受让方须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421-7290890)办理登记及网络竞价手续,经审核后交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交款单用途内注明企业名称、注册账号。
4.购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500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29日11时前将购买保证金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交款人与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根据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人数确定产权交易方式:只有一个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挂牌协议转让方式;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时,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金马甲权益互联交易平台https://www.qyhl.com.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
6.购买保证金处理及价款交纳:交易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十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交易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10个工作日内将购买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受让方未在规定日期内交清成交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视同违约,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方有权将标的另行处理,如再次竞价成交价格低于此次竞价成交价格,受让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差额部分由原受让方补足。
2.此次转让所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受让方全额承担,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负担。
3.此标的土地性质为划拨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受让方需按规划用途补缴土地出让金(金额以自然资源部门测算为准)。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金马甲资产与权益互联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购买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购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金马甲权益互联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市场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市场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