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4-09-13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朝阳城市供热有限公司废旧供暖设施转让公告
[2024]第 166 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受相关部门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转让,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转让标的为朝阳城市供热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南大街胜利锅炉房内废旧机器设备及锅炉配件、锅炉及附属设备,整体转让。竞价底价40.754万元。
转让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
2.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费用自理;拆除过程中不得损害其他设施及房屋,如有损害需恢复原样或按价补偿;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均由受让方负责。
3.受让方不得对标的从事国家明文规定不允许的工作。
4.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受让方须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锅炉安装的企业,同时具有锅炉安装项目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2. 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
三、转让程序
1. 挂牌公告期限: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9日11:00。
2024年9月13日9:00启动自由报价;
2024年9月30日9:00启动限时竞价。
2. 现场展示时间为: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9月27日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标的所在地
咨询电话:13188150123
3. 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携带有效证照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0421-7290850)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缴纳购买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 保证金10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9日11:00将保证金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 本次转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 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交易指南栏目)。
6. 保证金处理及价款缴纳:受让成功的购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 本次转让产生的产权交易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并提供交易发票。
2. 在上述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未签订合同的,视为受让方自行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本次标的物另行处理。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转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转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