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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朝阳市·市本级]朝阳双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交易公告交易公告

【信息时间:2024-11-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朝阳双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房屋租赁交易公告

2024]第 224

受朝阳双塔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委托,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拟对下列资产进行公开租赁,现将相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关于本次转让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本次租赁标的为朝阳双塔建设投资有限有限公司拥有处置权的1处房屋,具体明细如下:

位于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160C601室层,面积784.94㎡,竞价底价32.85万元/年,租期三年。

2.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详见《辽汇泽房估字【2024】》第0003号房地产估价报告)。租赁标的及其状况,以展示的实物为准。

3.出租方已对租赁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租赁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4.本次标的物移交时间,合同签订后5日内。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价款(按年度支付,上打租)。

三、租赁程序

1.挂牌公告期限:20241122日至202412611 :00

2024112210:00启动自由报价;

202412910:00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220241122日至202412611 :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勘查地点:朝阳市朝阳大街一段

咨询电话: 18642177010 孙女士

3意向受让方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效的身份证明或法律要件等必要的材料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申请受让登记及电子竞价手续,经审核后交纳交易保证金,取得受让资格。

4.交易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意向受让方应于20241122日至202412611 :00(以实际到账为准)转入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所指定账户,交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必须一致(以银行对账单为准)。否则,报名无效。

5.本次租赁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公司网站交易指南栏目)

6.交易保证金处理及价款交纳:受让成功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其余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交清所有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租赁合同》。

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持交易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价保证金无息返还。

四、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在租赁过程中所发生的产权交易费用(成交价的2 %)由双方共同承担(各50 %);

2. 在上述期限内由于受让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租赁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租赁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10万元不予退还,转让方有权将租赁标的重新挂牌

五、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受让方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2、受让方应及时将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受让方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受让方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受让方使用。因受让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4、由于受让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6、本公司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公司网站进行公告。

 

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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