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3-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凌自然资矿告字[2025]01号
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一、出让人
名称: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凌源市木兰山路5号自然资源大厦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场所:凌源市铁西二街2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白云岩
地理位置: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村
矿区面积:0.5168平方公里,矿区范围坐标及标高见表。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
拐点 编号 |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开采深度 |
面 积 |
|
X |
Y |
|||
1 |
4568180.8000 |
40456989.6800 |
由810m至560m标高 |
0.5168 平方公里 |
2 |
4568218.3197 |
40457353.9112 |
||
3 |
4568170.9120 |
40457444.8201 |
||
4 |
4567673.1885 |
40457213.5949 |
||
5 |
4567605.7992 |
40457420.9920 |
||
6 |
4567859.7561 |
40457764.3354 |
||
7 |
4567750.0900 |
40457872.1400 |
||
8 |
4567594.2934 |
40457861.1987 |
||
9 |
4567483.2591 |
40457493.2162 |
||
10 |
4567351.8400 |
40457285.2500 |
||
11 |
4567442.7400 |
40456796.4600 |
||
12 |
4567998.7700 |
40456805.0000 |
||
13 |
4568057.4700 |
40456944.8100 |
资源储量:1718.00万立方米
可采资源量:1215.32万立方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已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生产规模为120.0万m3/a,
拟出让年限:9.72年
起始价:1800万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完成治理要求,并取得合格证。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四)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五)竞得人若为非本地注册企业,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个月内,在本地注册成立独立核算的全资子公司开发运营该矿山。(六)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七)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止,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竞价
公告时间:2025年 3月5日-2025年4月1日
挂牌时间:2025年 4月2日-2025年4月16日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 4月2日-2025年4月16日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自由报价启动时间:2025年4月2日9:00时至2025年4月16日17:00时
限时报价启动时间:2025年4月17日9:00时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8:30至2025年4月16日11:00时止。(二)报名及报价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三)竞买申请人需提交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单位法人代表证明或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6、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7、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四)资格确认:意向竞买人提交报名材料后,经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审核,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意向竞买人可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凭《受让登记表》取得交易资格,成为竞买人(如有提供虚假材料和不实承诺等情形的将被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本次出让采取电子竞价方式(电子竞价采用权益云交易平台https:// www.unibid.cn,操作程序详见朝阳市产权交易网站交易指南栏目)进行公开竞价,竞买人须自行在权益云设定登录账号及密码,账号及密码作为本次竞买的唯一合法报价资格,各竞买人应妥善保管。(二)竞价分为两个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和限时报价阶段。自由报价阶段期限从挂牌当日开始,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竞买人可以对该采矿权充分报价,报价只要高于现有最高报价即为有效报价(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竞价阶梯为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自由报价阶段结束后,即进入限时报价阶段,此阶段由多个限时报价周期组成,每个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在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如无人加价,当前的最高报价者即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如限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以此报价时间为新的限时报价周期起点,以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限时报价周期内没有新的有效报价为止,当前最高有效报价的竞买人即成为该采矿权的竞得人,该采矿权的报价活动结束。(三)挂牌成交后的竞得人持电子服务平台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单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四)结果公示:交易结果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五)竞得人按照《采矿权成交确认书》要求时限与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按合同约定一次性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办理采矿权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
八、竞买保证金处理及采矿权出让收益交纳
出让成功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方交清所有款项后30日内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未竞拍成功的意向竞买方持购买保证金收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办理退款手续,3个工作日内将竞买保证金无息返还。
九、风险提示
(一)矿业投资具有较大风险性,竞买人应实地踏勘拟出让矿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网上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二)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地方规划、政策变化等,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可预见的风险、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三)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四)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五)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1个月内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评审,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六)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七)未签订《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则视为报名无效。
十、其他公告须知
(一)本次出让矿区范围为原有采矿权重新出让,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委托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其矿山资产进行评估,评估值为捌仟陆佰玖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元整(小写:8694.2922万元),并与其原矿权人签订同意矿山资产转让的《协议书》。该费用不计入此次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竞得该采矿权则需承担原矿山资产补偿费,由竞得人在成交公示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企业,由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并监督办理资产转让、交割等手续,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税费。
(二)交易保证金处理及出让收益交纳:受让成功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采矿权出让收益,受让方本人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费用交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三)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投产1年内必须建成省级绿色矿山,如未能按时建成,须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
十一、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电子竞价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交易机构予以解释。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二、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并按照公告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并承担相当于成交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出让方有权不再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1.竞得人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的;2.在交易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竞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3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或者拒绝签订的,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约定缴纳出让收益的;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4.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竞得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三、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1、申请购买人申报的全部资料必须用中文书写,否则,申报无效。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的产权交易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在办理权属变更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3、本次出让,竞买人须签订《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签订)。
4、竞买人应详细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挂牌须知,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解释权为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十四、免责声明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与权益云交易平台部分免责:
1、竞买未成功,涉及到退还竞买人缴纳的出让成本等事项未及时退还的。
2、竞买人应按照本公告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
3、竞买人应及时将竞买保证金交纳到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因竞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竞买人注册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4、竞买人应对自己的注册账户信息保密,并遵守《权益云交易平台使用规则》,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方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5、由于竞买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6、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交易中断的。
7、本市场有权就竞价时间作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市场网站进行公告。
十五、开户银行与联系方式
户 名: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朝阳银行新华支行
账 号:033000120110100002271
收款单位:朝阳市联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报名地址: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产权交易科
联系电话:0421-6808007
邮政编码:122500
本公告在凌源市政府网站、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凌源分中心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4日
竞买人阅读出让须知后签字(盖章),视为同意履行须知中各项条款,报名时提供此件。 |
辽宁省凌源市自然资源局采矿权
挂牌出让须知
(二〇二五年第一期)
本次采矿权出让基本情况为: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建筑用白云岩矿,面积为0.5168平方公里,可采资源量:1215.32万m³,总资源量1718.00万m³,生产规模为120.0万m³/a,拟出让年限:9.72年。拟设矿权位于凌源市东城街道瓦庙子村集中开采区,符合十四五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政策要求,经凌源市市政府常务会讨论,一致同意该宗采矿权出让收益挂牌底价为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小写:¥1800.00万元)。
因本次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是原有采矿权到期后重新出让,涉及其他权利人合法权益,凌源市东城街道办事处与相关权利人已达成协议,并与其原矿权人签订同意矿山资产转让的《协议书》。经朝阳双诚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 月 日,该矿山资产为人民币捌仟陆佰玖拾肆万贰仟玖佰贰拾贰元整(小写:8694.2922万元)。竞得方须将原矿山企业资产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原矿山企业(原矿山企业除外),由凌源人东城街道办事处责任协调并监督办理资产转让、交割等手续,由竞得人依法依规缴纳相关税费。上述费用未缴纳的不予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人须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壹仟捌佰万元整(小写:1800万元),缴纳截止时间为2025年 月 日(以实际到账为准),竞得者所交竞买保证金可等额抵作采矿权出让收益。
风险提示:
1、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采矿权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书将视同对本次出让采矿权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采矿权投资存在有不可预计的风险,出让文件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网上挂牌人均不承担责任,竞买人参加竞买并提交申请,即视为竞买人对该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
3、竞得人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因地方规划、政策变化等,竞得人应无条件服从。不可预见的风险、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的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拟出让矿区范围已完成的《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均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但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对此,竞买申请人应知悉并自行评估和承担风险。有意竞买者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5、本次出让的仅为采矿权,开采该矿产资源除《采矿许可证》以外的其它行政许可和相关手续由采矿权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申请办理。
6、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前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涉及土地、草原、林地、河道、水利设施、道路、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如未办理完毕相关手续致使竞得人不能开采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1个月内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及评审,具备其他相关法定条件后方可实施开采作业。
8、竞买人必须按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矿山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矿山环境面貌、开发利用方式、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现代化矿山建设、矿地和谐和企业文化等各方面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矿山投产1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未能按时建成的,需停产整顿,直至建成后再恢复开采。
9、矿山开采及生产销售等配套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文件规定,竞得人应自行评估投资费用。
10、竞得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6个月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备齐相关材料,向凌源市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采矿权竞得人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视为自动放弃采矿权。出让的采矿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11、矿产资源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开采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的限制。
12、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1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竞得人拒绝签订《矿业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或者其他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向主管部门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竞得人提交申请之前,应当仔细阅读自然资源局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文件,竞买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公告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
15、其他未尽事宜,由竞得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凌源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 月 日
本人已详细阅读此须知且对其内容无异议。
竞买企业:(盖章)
竞买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