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时间:2023-08-22   阅读次数:【我要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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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贯彻国家、省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协助相关部门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制定公共资源交易场内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受相关交易主体委托或授权组织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范围内的交易工作,并按规定程序组织或服务交易活动。

(三)负责为各类公共资源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技术支撑和业务咨询等服务平台,负责统计和报送交易信息。

(四)负责对非中介机构代理的交易项目按规定查验相关进场交易项目的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的相关主体资格。

(五)负责对进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登记、受理、信息发布和见证管理工作。

(六)负责进场交易项目档案、影音资料的收集、整理。

(七)负责专家库终端使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对进场交易的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的信用考评工作。

(八)按规定收取各类交易费用,代收、代退相关的交易保证金。

(九)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工作。

(十)负责管理各县(市)分中心领导班子和业务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2022年度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697.7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97.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7.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697.73万元,占收入总计的100%。主要是财政拨款等收入。

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27.04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支出总计697.73万元,包括:

基本支出697.73万元,占支出总计的100%。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5.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0.09万元。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减少14.69万元,降低2%,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减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XX万元。

本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7.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7.7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4.69万元,减少2%,主要原因一是经费压缩,节约开支,二是无项目支出

与年初预算相比,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73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16万元,占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30万元,占11%;卫生健康支出8.67万元,占1%;住房保障支出46.60万元,占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67.16万元,具体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567.1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5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0.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6.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39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等,截至年末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7.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7.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日常公用经费7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09万元,比上年增加15.97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业务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中小企业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办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4个(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100%)达到95%,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95.77分。

组织对1个单位开展整体绩效自评,涉及资金669.67万元,自评平均分95.77分。《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长期人员薪资”,“预留非税收入超收成本性支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等4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66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669.6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地完成

2.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在2022年度市直部门决算中反映长期人员薪资”,“预留非税收入超收成本性支出”,“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等4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长期人员薪资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51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60万元,执行数为17.53万元,完成预算的85%。

(2)预留非税收入超收成本性支出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部门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3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24.10万元,执行数为614.1万元,完成预算的97%。

(4)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公用经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1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49万元,执行数为28.92万元,完成预算的91%。

 

《预算(项目)政策绩效自评表》见附件。

3.部门评价结果。

4.财政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给予的岗位补贴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社会保险补贴(项):反映财政对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予的补贴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件


辽宁省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附件1+-+副本.xls

137001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自评表.xls